侵权成立,被判停售
3月22日,捷豹路虎发布公告称,由北京朝阳区法院裁定,江铃汽车生产的陆风X7汽车有5项车型设计直接抄袭了路虎揽胜极光的设计。
法院判定,陆风X7汽车的生产、销售和营销推广应立即停止,并对捷豹路虎进行赔偿。
上为路虎揽胜极光,下为陆风X7
纠纷起源
2014年11月的广州车展上,陆风X7首次亮相,陆风X7与路虎揽胜极光从前脸、侧面线条、再到尾灯设计的高度相似。
2015年,捷豹路虎开始收集证据,准备起诉工作。
2016年中,捷豹路虎向北京市朝阳区法院提起诉讼,指控陆风X7涉嫌抄袭路虎揽胜极光的车型设计。
双方专利无效
起初,双方外观专利均以被判定无效而告终。
陆风X7的多项外观设计专利曾被裁决无效。
路虎极光专利也被判定无效,因路虎极光申请外观设计专利时间晚于其首次在华亮相一年,超过规定期限的6个月新颖性保护。
捷豹再提诉讼
捷豹路虎并未罢休,2018年,江铃汽车恢复了陆风X7的部分外观专利,路虎再次起拆,法院再一次判决陆风X7专利无效。
4年过去了,两者的纠纷最终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的裁定文书公示下落下帷幕,这无疑也将为众多“山寨车”敲响警钟。路虎的胜诉有望倒逼部分自主车企真正走上独立研发的道路。
陆风未回应
2018年,陆风汽车全年销售汽车2.57万辆,降幅达到34%。陆风X7,去年月均销量不足500辆。
面对于法院裁定的结果,陆风汽车还未予以公开回应,但无疑其在经营上将面临更大的压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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