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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局: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最高赔偿额提至五倍
发布日期:2019-05-06 11:01    来源:未知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国新办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指出,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是多个方面的,其中,建立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在专利法修正草案中明确写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可以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在刚刚通过的商标法修改中,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

  申长雨表示,知识产权保护是知识产权制度的核心和关键,所以社会各界都非常关注这个问题。2018年,中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进步是多个方面的,在以下几个方面的进步尤为显著。

  知识产权保护的职责,去年做了优化调整。通过机构改革,实现了商标、专利、原产地地理标志的集中统一管理。机构改革之后,明确了商标、专利执法工作由市场监管总局综合执法队伍来承担,实现了综合执法。同时,也明确了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全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的建设,同时要具体指导专利、商标执法工作,还要制定专利、商标的侵权判断标准,这将有力地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

  建立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在这方面迈出了重要步伐。在专利法修正草案中明确写入了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恶意侵权行为可以处以最高五倍的惩罚性赔偿。在刚刚通过的商标法修改中,将恶意侵犯商标专用权的行为,最高赔偿额提高到了五倍,这样的赔偿数额在国际上也是比较高的。

  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去年也有尤为明显的进步。去年,国务院做了部署,明确了未来五年要将商标审查周期由过去8个月压减到4个月之内,达到经合组织国家最快的水平,将发明专利的审查周期平均压减1/3,其中高价值专利审查周期压减一半,也要达到目前国际上最快水平。这将有利于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

  建立联合惩戒机制。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37个部门建立了知识产权领域严重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让严重失信者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这被称为知识产权历史上最为严厉的惩戒举措,极大地震慑了侵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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