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近日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18〕777号,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严格执行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推送机制、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等方面,就加强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明确。
《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财库[2015]135号)以及吉林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吉财采购[2018]405号)要求,认真做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切实做好采购项目公告、采购文件、采购项目预算金额、采购结果、采购合同等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过程信息公开。对于采购项目预算金额、更正事项、采购合同、采购结果、公共服务项目采购需求和验收结果等信息公开薄弱环节,采购人应进一步履行公开职责。采购人应在政府采购委托代理协议中明确项目信息公开的范围、权限责任和期限等具体事项。
吉林省人民政府政务公开协调办公室印发的《关于进一步规范招标采购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工作的通知》(吉政公办[2018]65号)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应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实时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实现政府采购项目信息的资源共享。据了解,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已于2018年7月1日起正式上线运行。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人士告诉政府采购信息报/网记者,自运营以来,项目增多不少。
据介绍,为贯彻落实好《通知》全面落实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制度要求,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积极进行信息上报工作,按标准发布并第一时间进行公示公告。同时在技术层面进行完善,确保信息公开制度工作更好地进行。在过去的两个月中,为确保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实时、准确、完整地将全省政府采购项目信息推送至吉林省政府采购网,方便企业及时有效获取信息,建立了省级工程、市级工程归集统一。“政务云和政务服务平台”还对相关信息进行了集中展现。该渠道的建立保障了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共享。
吉林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相关人士说,吉林省建立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系统运行以来,效果显著认为,这离不开采购人认真贯彻和落实相关制度,“作为采购人,应及时学习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认真阅读新出台的相关文件,落实好政府采购信息公开的主体责任,善于发现政府采购信息公开中存在的问题,为维护好、保障好政府采购项目信息公开工作,持之以恒地努力!”